根据《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公司初始排污权情况进行公示,公众若对本排污权审核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天内,即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1日,与365备用网址网站联系。
联系人:市环保局信访值班室;联系电话:12369。
申请单位
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大皋埠村石渎
年废水排放量
(吨/年)
初始排污权指标
化学需氧量(吨/年)
氨氮(吨/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29900
2.99
0.15
——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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