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2 星期二
2016年第41期(总第183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6年11月15日—到2016年11月21日,绍兴市区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55-135。首要污染物PM2.5出现的天数为5天,首要污染物NO2出现的天数为2天,其中二级出现的天数4天,三级出现的天数3天。
【本市动态】
《全面宣传贯彻<条例> 依法推进治污降霾》
11月起,《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市环保局制定方案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根据方案,市环保部门将组织制定好《条例》实施配套细则,结合全市大气环境违法专项执法整治,宣传典型案件,营造宣传贯彻声势。同时,要求各区、县(市)结合工业废气整治等工作将《条例》发放到各排污单位和社区,利用“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广场普法宣传,普及《条例》知识。
《我市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服务工作》
为确保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在新名录实行之后能正常运行,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专家团于11月10-11日来绍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核工作,为我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工作提供上门服务。专家团听取了申请单位关于经营方式、类别和范围等许可内容变更的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对申请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明确,7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
【环境要闻】
《我省出台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
《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被抽检企业和相应的执法人员名单将以“摇号”方式确定。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还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省环保厅还配套出台了《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抽查内容、比例、频次和方式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知识链接】
“双随机”抽查,是指环保部门对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环境监管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这一模式从制度创新层面解决了过去检查之中的众多乱象,让环境监管进入更客观公正的“摇号时代”。
【信息速递】
《绿色包装是快递发展的方向》
今年8月,国家邮政局出台《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实施方案》。刚刚过去的“双11”,是方案出台后对快递行业的首次大考。尽管已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快递过度包装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不过值得期待的是,国家邮政局已将“绿色邮政”列入2016年十大重点工作,探索将绿色包装等环保指标纳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并已形成《快递绿色包装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正广泛征求快递企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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