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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控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

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对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大气排放给出了明确的排放标准,并呼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绍兴在市环保局内设分会场。

  浙江省地方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为切实抓好《标准》的实施,下阶段,全市环保系统将在自我学习基础上,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学习,确保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全知晓。我市共有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46家,占全省总数的24%,目前这些企业均已建有相应的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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