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8 星期二
2016年第39期(总第181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6年11月1日—到2016年11月7日,绍兴市区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37-111。首要污染物PM2.5出现的天数为5天,首要污染物NO2出现的天数为1天,其中一级出现的天数1天,二级出现的天数5天,三级出现的天数1天。
【本市动态】
《我市严控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
日前,省环保厅召开《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绍兴设分会场。《标准》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下阶段,全市环保系统将在自我学习基础上,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学习,确保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全知晓。
《乱排重金属废水 两被告获刑》
越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今年3月初,钟某和许某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在诸暨市璜山镇开设金属配件表面加工作坊,产生的部分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利用作坊内渗坑直接排放至外环境。4月,该非法小作坊被诸暨市环保局及公安局查获,经检测,废水中含有铜、锌、铅等重金属。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环境要闻】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评管理》
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建立“三挂钩”机制,“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知识链接】
“三线一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三挂钩”机制: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
“三管齐下”: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
“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
【信息速递】
《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收官》
11月1日,省环保厅介绍了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情况。自今年4月25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637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37件,刑事拘留248人,立案数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63%和34%。同时公开曝光了16批、167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并在浙江日报予以报道公示,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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