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2016年废铅酸蓄电池相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于12月上旬开始,对区、县(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市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随机组成检查组。
本次主要抽查了越城区、袍江新区、上虞区、诸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基本涵盖铅酸蓄电池流通的所有环节。检查组在听取区、县(市)反馈自查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检查企业,填写检查表。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将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管理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单位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化,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举一反三,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处置行为。同时,我市将日常检查、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相结合,从重从快打击无证无照、非法收集、转移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形成合力,守住环保底线,切实保障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