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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市环机党〔2016〕3号

  

  各支部:

  根据市直机工委《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请各支部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3月19日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共产党员

“先锋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机工委《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2016]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实施“建功‘十三五’,机关党员做先锋”为主题的“先锋工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讲话,激励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立足岗位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争做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为我市“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争创“党员先锋岗”

  创建“党员先锋岗”,要以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机关处室为重点,“先锋岗”负责人应是共产党员,岗位人数在2人以上(可以科室单独争创,也可合并科室争创),其中党员人数占60%以上,具体做到“四过硬四规范”。“四过硬”: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紧贴中心,奋发进取,充满正能量;工作作风过硬,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政令畅通,公道正派;岗位业绩过硬,熟练掌握岗位工作技能,业务精通,克难攻坚,精准服务;群众口碑过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象良好,在本单位和服务对象中认可度高。“四规范”:规范制订创建“党员先锋岗”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计划;规范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公示栏,亮岗位、亮人员、亮承诺;规范放置创建“党员先锋岗”标识,增强创建意识;规范公开创建“党员先锋岗”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争当“先锋标兵”

  “先锋标兵”争创对象为局全体党员,具体分别为做“三个先锋”。“改革先锋”:坚定发展信念,支持深化改革,主动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创造性地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在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中积极有为,为推动全市环保工作作出显著成绩;“服务先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办事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志愿先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和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参与五水共治、政策宣传、扶贫帮困、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文化体育等志愿活动, 积极参与“两地”报到,为群众多做好事,为社会多办善事, 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6年2月)。各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创先争优目标、重点培育对象、工作进度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争创活动,确保党员和符合条件的岗位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2016年3月起)。各支部广泛发掘先进典型,严格按照争创内容,加强对“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的日常指导与检查。及时做好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积极营造培育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根据市里统一安排,第一轮推选命名(2016年6月-7月)。各支部报送“党员先锋岗”和“先锋标兵”(详见附件1和附件2),经机关党委初审,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参加市机工委评选。下一轮创建(2016年8月起)。各支部在第一轮创建的基础上总结提升,开展下一轮争创工作。按照第一轮相似的程序,每年的“七一”前后开展推选命名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先锋工程”作为推进环保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体党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先锋工程”的全程管理,确保选树的先进典型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各支部要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改,完善资料,建立台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创建质量。

  (三)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要与环保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夯实环保党建工作基层基础结合起来,与推进处室(单位)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更好地在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

  (四)搞好宣传引导。要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发掘和培育身边的先进典型,把经验总结好,典型选树好。要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弘扬正气,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党员意识,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 “建功十三五”中当好表率。

  附件: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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