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环保局,处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张永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荣社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排污权总量交易、规划、行政审批改革、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方面工作。分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联系上虞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金泉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法律和政策调研、法规修订、法制培训、案件审理、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柯桥区)
副局长唐国忠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环境监控、执法与稽查、环境应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信访投诉调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环境监察支队、监控中心。(联系诸暨市)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永泉同志根据“三转”工作要求,主持纪检组工作,督促和指导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联系越城区(高新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剑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农村环保、环境宣传教育、科技合作、环境科研、环保产业及市美丽办等方面工作。分管生态科技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市生态文明促进会。(联系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
党组成员(副局长级)杜立新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行政后勤、财务、行风效能、党建群团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联系新昌县)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吴靖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污染防治、行业整治、辐射环境监管和核应急、环境监测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与辐射管理处、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嵊州市)
中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