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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市环党〔2016〕12号

  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合力,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局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局党组决定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部门、人员

  组  长:杜立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级)、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洪荣成  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徐捷成  办公室主任

  齐建明  法规处处长

  张  恋  滨海新城环保分局局长

  黄增强  市环境监察支队教导员

  朱绍东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戚杨健  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

  王  伟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主任

  沈慧惠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鲁玉龙  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总经理

  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直属机关党委。

  主  任:洪荣成   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成  员:刘玉磊   局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

  杨  滢 滨海新城环保分局副局长、局机关纪委委员

  邢  波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局机关纪委委员

  叶兴方   局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副主任、事业中心联合党支部书记

  王旭东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局直属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秦建兵   局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

  韩  月   局机关纪委委员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任务

  (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市环保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环保机关实际,研究制定局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讨论决定预防职务犯罪重要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和协调分工;了解和掌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任务。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做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交办工作的联系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问题,掌握局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对带有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或综合性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全市环保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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