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公司初始排污权情况进行公示,公众若对本排污权审核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天内,即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22日,与365备用网址网站联系。
联系人: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575-88604967。
申请单位
浙江中纺标检验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绍兴袍江震元路西侧2幢5-6层
年废水排放量
(吨/年)
初始排污权指标
化学需氧量
氨氮
855
0.07
0.01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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