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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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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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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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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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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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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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瑞凯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敷料、绷带及一般防护用品组合包、5亿片敷料、100万套超声波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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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核〔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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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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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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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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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整体搬迁、新上制冷机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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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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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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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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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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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亿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喷塑五金配件15万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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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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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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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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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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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雅安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8万套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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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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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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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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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