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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新昌县新嵊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搬迁、扩建)环保联网准入的公示

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新昌县新嵊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部等3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国家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环办大气函〔2016〕2101号)、《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365备用网址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的通知》(绍市环发〔2016〕73号)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1216市、两级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该检测机构进行了在用机动车环保联网现场技术评审。经评审,新昌县新嵊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满足《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要求,经审议,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拟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一、公示时间

2017年1220日-1228,共7个工作日

二、拟建项目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

检测内容

备注

1

新昌县新嵊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568号2幢

高红军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2条

双怠速法2条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365备用网址网站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75-85225466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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