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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2017年1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7-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X射线数字成像系统(新建)

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1套X射线数字成像系统

无需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设计有安装门机连锁安全装置和灯光警示装置,只有在门处于关闭时X射线装置才能出束。

2、各项辐射环境管理规则制度应张贴于工作现场处。

3、探伤设备周围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四周外1m处划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4、辐射工作场所内均应设计有机械通风设施。

5、公司需为相关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辐射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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