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6 星期二
2017年第49期(总第236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7年12月19日—到2017年12月25日,绍兴市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92-140。首要污染物PM2.5出现的天数为7天,二级出现的天数为2天,三级出现的天数为5天。
【本市动态】
《我市迅速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2月24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情况反馈会后,我市立即部署落实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彭佳学书记强调,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对于督察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同时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抓紧整改到位,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将建成首个生态警示公园》
12月25日,由市环保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等组成的考察组对诸暨市店口镇生态警示公园一期建设和二期规划进度进行了调研。该公园主要功能为生态修复、揽城观景和休闲娱乐,由8家被查处违法的企业主动提出替代修复,是我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
《市县两级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近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新昌县环保局对新昌某印染公司开展了随机抽查检查对象(企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该公司锅炉房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环保管理,明确污水站相关标识,同时积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境要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将从先行试点进入全国试行的新阶段。《方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明确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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