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公司初始排污权情况进行公示,公众若对本排污权审核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天内,即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14日,与365备用网址网站滨海新城分局联系。
联系人:市环保局滨海新城分局;联系电话:0575-81199506。
申请单位
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绍兴滨海新城
年废水排放量
(万吨/年)
初始排污权指标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7.389
7.39
1.11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365备用网址网站滨海新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