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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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袍江新区G7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17〕8号
2017年3月7日
见附件
2
关于绍兴天天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各类防水涂料及新型节能环保墙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17〕9号
3
365备用网址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袍江新区马山保障房支路工程项目)
绍市环备〔2017〕3号
公告期为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