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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实际实施主体:
处理处室:
垂直层级:
横向层级:
申请人种类: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年检情况:
设定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第十七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形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依据类别:行政条例

实施条件: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条件。

权限:本事项设定的所有报批项目。

范围:市本级管理的区域和越城区。

数量限制:无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如是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申请人签字。

受理地点: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惠利街20号)
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出具初审意见→报省厅审批或审核

咨询/联系电话: 0575-88604937、88604938(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人:
服务对象:
流程图:
网上受理: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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