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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审批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法定实施主体:
实际实施主体:
处理处室:
垂直层级:
横向层级:
申请人种类: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年检情况: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第三条:省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环检机构的委托和监督性抽查。

(2)《关于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委托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3]205号)。

依据类别:部门规章

实施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后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委托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

权限:本事项设定的所有报批项目。

范围:市本级管理的区域和越城区。

数量限制:无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检测机构评价报告。

如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如是复印件的,须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申请人签字。

受理地点: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惠利街20号),365备用网址网站袍江分局(袍江管委会大楼)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现场核查→审核→颁发证书

咨询/联系电话: 0575-88604937、88604938(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88130985(袍江分局)
联系人:
服务对象:
流程图: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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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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