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9 星期二
2017年第17期(总第205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7年5月2日到2017年5月8日,绍兴市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38-130。首要污染物臭氧出现的天数为3天,首要污染物PM10出现的天数为1天,一级出现的天数3天,二级出现的天数3天,三级出现的天数1天。
【本市动态】
《绍兴环保铁军受环保部表彰》
日前,环保部对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市环境监察支队和上虞区环境监察大队分别获市级、县级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市环境保护局袍江开发区分局段龙乔获表现突出个人称号。大练兵期间,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案件228起,对286家企业实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886万元。刑事移送涉环境违法行为案件2起3人,治安拘留7起11人,查封扣押24件,限产停产21件,按日计罚4件。
《绍兴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作为全国首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单位,去年,我市将环保部门的8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与水利部门的78个水功能区断面进行整合,扩大水质自动监测考核断面到128个。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在已建成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新建96个水质微型自动监测站,并于近日通过技术验收,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
【环保要闻】
《浙江省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宣战》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隐于空气中,却已成为仅次于PM2.5和PM10之后的大气首要污染物之一。今年,我省将制定制鞋、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石化、化工、涂装和印刷等重点行业削减VOCs排放量4.2万吨。至2020年,我省VOCs排放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削减20%,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由2015年的78.6%提高到82.6%以上。
【信息速递】
《8类环境保护管理处罚权划归城管》
《城市管理执行办法》5月1日实施,以下8类环境保护管理处罚权划归到城管部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
【绿色生活】
《教你如何避免生活辐射》
别让电器扎堆。不要把家用电器摆放得过于集中或经常一起使用,特别是电视、电脑、电冰箱不宜集中摆放在卧室,以免使自己暴露在超剂量辐射的危险中;勿在电脑身后逗留。尽量别让屏幕的背面朝着有人的地方,因为电脑辐射最强的是背面,其次为左右两侧,屏幕的正面反而辐射最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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