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13 星期二
2017年第21期(总第209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7年6月6日到2017年6月12日,绍兴市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40-175。首要污染物首要污染物臭氧出现的天数为4天,一级出现的天数3天,二级出现的天数2天,三级出现的天数1天,四级出现的天数1天。
【本市动态】
《省人大调研组来绍调研“五水共治”》
6月7日,省人大调研组来绍调研考察大数据平台治水情况。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听取我市水质实时监测、水质数据APP推送操作的演示介绍以及越城区关于人大代表使用APP参与治水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我市污水处理企业浙江奇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听取企业发展情况和环境治理项目的介绍。
《绍兴市13人获环保部颁发的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
环保部自2016年起在全国环保系统建立长期从事环保工作荣誉制度。在每年环境日前后,以环保部名义颁发纪念章。今年6月1日,环保部发布通报,浙江省80人,其中绍兴市13人获得从事环保工作三十年纪念章。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7人获得该纪念章。
《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绍兴中院环资庭成立于2016年3月,是省内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绍兴中院环资庭积极探索实施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和跨区域管辖等审判机制,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92件,审结85件,并成功审结了全省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今年4月,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审判智库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宣告成立,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进程。
【环保知识】
《6.8世界海洋日》
2008年12月5日第6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11号决议,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的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自2010年起,我国于每年的6月8日举办“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今年的主题为:“扬波大海 走向深蓝”,旨在通过海洋日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民族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知识、促进海洋发展、加强海洋国际合作。
【微倡议】
《保护海洋,我们能做的有很多》
1、积极参加清理海滩的义务劳动
2、不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和污染物质
3、将生活垃圾分类,减少海洋环境污染
4、及时举报破坏海洋环境和生态的行为
5、不捕捞和食用国家保护海洋生物
6、不购买海洋生物标本和工艺品
7、在海边游玩儿时不捕捉海洋动物
8、做海洋保护志愿者,向家人、亲戚和朋友宣传保护海洋
9、海边度假时,将个人垃圾丢进垃圾箱或随身带走,不将垃圾随意丢在沙滩和海里
本报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免费赠阅,感谢您的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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