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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电镀厂年镀锌16000吨、年镀铬12万㎡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日期:2017-06-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嵊州市电镀厂年镀锌16000吨、年镀铬12㎡生产线技改项目由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评工作,并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嵊州市电镀厂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电镀厂年镀锌16000吨、年镀铬12㎡生产线技改项目;

  (2)设计生产规模:年镀锌16000吨、年镀铬12㎡;

  (3)实际生产规模:年镀锌16000吨、年镀铬12㎡;

  (4)建设单位:嵊州市电镀厂;

  (5)建设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区罗中路38号租用嵊州市欣乐粉碎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6)总投资:3300万元;

  (7)环保投资:215万元;

  (8)试生产时间:20146月;

  (9)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实际研究院设计,并有新昌国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造;废气处理设施由宜兴市中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建造。

  (11)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当地环保部门及工程设计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资金,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2)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见附件),设置一个生产与环保、兼职与专职相结合的安环部,由一位副总经理主管生产和环保工作,下面再建立车间--班组环保分级管理制度,安环科负责对全公司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环保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三级管理网络。同时公司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

  (3)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废水治理资金投资15万元,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内雨水涵管,最终就近排入新昌江。建有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在线监测设施等设施。生产、生活废水均接入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纳入排污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和清下水均通过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标准排放口排放。

  废气:投入废气治理资金40万元,配有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

  噪声:噪声治理资金投入10万元,公司布局基本合理,并采取了一定的隔声防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固废处置资金投入10万元。项目实施后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盐酸硝酸废桶、其他原料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每年共1469吨,基本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合理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新昌公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贵金属催化剂技改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正常生产。绍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及测试,现结论如下:。

  1、废水:废水总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G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清下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该公司废水排放量0.105万吨/年(日排放量4.2/日),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0.20/年,氨氮排放量为0.019/年,符合环评中建议污染物总量控制值要求[污染物总量控制值:污水水量0.10971万吨/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值CODcr0.55/年、氨氮0.038/]的要求。

  2、废气:

  (1)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

  (2)车间有组织废气:该排放口氯化氢和氮氧化物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3、企业厂界噪声二日测量值范围:昼间在53.4~62.9 BA)之间,夜间在49.954.1dBA)之间。所有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项目实施后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盐酸硝酸废桶、其他原料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每年共1469吨,基本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合理处置。企业产生的盐酸硝酸废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其他原料废包装带委托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袋装后由环部门统一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计划、转移联单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

  公示日期: 2017年6月21至 2017年6月28

  投诉电话: 12345  8860493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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