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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范围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浙江捷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新型硅油及2万吨绿色环保新型材料高性能木钠建设项目(一期)

绍兴滨海新城海南部工业园区

浙江捷发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新型硅油及2万吨绿色环保新型材料高性能木钠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完成雨污分流工作,设备及储槽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反应釜废气经冷凝与缩合反应液暂存罐废气经二级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干塔尾气经自带的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由风机引至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气体和甲醛储罐的呼吸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清运,妥善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鸣;电话:0575-85216635;传真:0575-81199513;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沥海镇城东路,邮编: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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