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22 星期二
2017年第31期(总第219期)
建设生态绍兴 共享品质生活
【环境质量】
2017年8月15日到2017年8月21日,绍兴市空气质量AQI指数范围为57-119。首要污染臭氧出现的天数为6天,首要污染物PM2.5出现的天数为1天,二级出现的天数为5天,三级出现的天数为2天。
【本市动态】
《我市强化督办力度 迅速落实环保转办件问题整改》
对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绍兴不断加大督办进度。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继续深入各地督促对投诉信访件的查办,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也亲临一线,即查即办,落实整改。在接收到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后,迅速展开执法行动,对被举报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截至20日14点,我市已办结信访件17件。
【环境要闻】
《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单位的委托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排污者与第三方治理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建立相互督促、共同负责的市场运行机制。
【知识链接】
《环境污染第三方责任划定》
弄虚作假的将担责。环境保护部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第三方治理责任。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治理服务,依据与第三方治理单位签订的环境服务合同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合同约定的责任。
【信息速览】
全国“12369”环保举报数环比上升,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最多,2017年6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举报比上月增加1267件,环比增长3.6%。全国网上举报比上月减少845件,环比降低10.4%。全国微信举报比上月增加1670件,环比增长16.3%,比去年同期增加5480件,同比增长85.5%。 ?
本报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免费赠阅,感谢您的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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