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项目于2013年12月19日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13〕177号文通过审批。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验收项目名称: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项目
(2)环评项目名称: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项目
(3)建设单位: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
(5)实际生产规模: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
(6)建设地点:袍江新区纵横支路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现有空余厂房内
(7)占地面积:22371平方米
(8)建筑面积:22371平方米
(9)工程实际总投资:21000万
(10)环保投资:100万
(11)开工时间:2014年8月
(12)投产时间:2014年11月
(13)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现有空余厂房(车间二)实施年产钢构件10万吨重型异型钢结构生产基地(二期年产3.5万吨)项目。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基本与环评一致。
1、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厕所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入城市排污管网。2017年5月24日经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总排放口PH、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达标排放。
2、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焊接车间内加强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抛丸粉尘采用密闭室内除尘装置,无外排环境;喷砂粉尘通过全室除尘器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2017年5月24日经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喷砂房除尘装置颗粒物达标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动力机械设备噪声。2017年5月24日经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厂界昼间测量值为59.7dB(A)~61.2dB(A),厂界夜间测量值为52.1 dB(A)~54.5dB(A)。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达标排放。
4、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砂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焊条、焊接烟尘收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公示日期
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如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8月7日至8月14日期间反馈给我们。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 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