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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范围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气调保鲜库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七六丘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上虞有限公司

气调保险库项目:主要包括1幢两层气调保鲜库,配套泵房和地下消防水池。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区域内不设食堂及宿舍,生活用水来自浙江农穗食品有限公司。

2、废气:项目无生产废气。

3、固废:生活垃圾经由浙江农穗食品有限公司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2

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南部工业园区

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包括19幢标准厂房(新18#和新19#厂房由原18#厂房改建,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1幢研发楼、1幢电力开关站。

项目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不再建设食堂,无油烟废气。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清运,妥善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鸣;电话:0575-85216635;传真:0575-81199513;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沥海镇城东路,邮编: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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