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范围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绍兴普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环普绍兴产业园二期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繁荣路以东、海东路以南
绍兴普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普绍兴产业园二期项目:包括7栋标准厂房及辅助设施厂房,总占地面积37683平方米,建筑面积41417平方米
项目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不建设食堂,无油烟废气。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清运,妥善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鸣;电话:0575-85216635;传真:0575-81199513;地址: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沥海镇城东路,邮编:3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