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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环保局2018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8-01-18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PVC建筑塑料型材制品450吨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骆家葑村解南公路原砖瓦厂西北首

绍兴市万维塑业有限公司

  租赁厂房5805平方米,购置螺杆挤出机、注塑机、共挤机、冲床及其他辅助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塑料制品450吨生产规模。

详见

环评

报告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雨污分流,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注塑、挤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破碎、投料混合等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减震措施;固废:一般生产固废综合利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2

镜湖中心区8-5号地块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镜湖中心区8-5号地块(东至后墅路、南至横湖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锦帆路)

绍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 65226方米,总建筑面积182006.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6022.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5984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排屋、经营用房及附属用房等。

详见

环评

报告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雨污分流,所有废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抽至地面原地住在处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减震措施,提高小区绿化率;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18日至20181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越城区环保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12369传真:88604938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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