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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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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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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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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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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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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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希望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清、数字化智能控制印刷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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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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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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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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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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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振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PVC医疗导管生产地址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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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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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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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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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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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念锦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成品墙布5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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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核〔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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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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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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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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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高新区陶堰五金铸造厂年产11000吨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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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环审〔2017〕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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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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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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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