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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环保局2018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8-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0套不锈钢制品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银桥路315号1号楼1楼

绍兴市新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套不锈钢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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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项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它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粉尘经收集处理后15米高空达标排放。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及设备的安放,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安装隔声门窗。固废:一般生产固废合理利用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废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越城区环保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12369    传真:88604938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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